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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秀鳳 錢夠用了 公益是我想做的事

 

 

2010/3/27 | 作者:李祖翔
 

有人因為子女是身心障礙者而進入社福體系,也有人體會到公益的好而捨不得離開,還有人不滿現有的慈善制度,想為弱勢謀更多福利才創立非營利組織,但台灣數位有聲書推廣學會秘書長李秀鳳的理由很發人省思,她說:「窮的時候想賺錢,錢賺足了,就想順著本性,做想做的事,公益就是我想做的。」

李秀鳳家境貧困,從小住在眷村,考不上公立學校,沒錢負擔私立的學費,好打不平、堅持正義的個性讓她在學習路上吃了不少苦頭,尤其是官僚式的作風和職場前輩惡整後進兩件事,最令她厭惡。為應付學習開銷,她努力賺錢,做過電子工廠、銀行、財稅中心、壽險和外商公司,到台電、律師事務所。

在那個年代,英文能力和打字迅速是李秀鳳找工作的兩大利器,儘管學歷不足、經濟不佳、人脈不廣,但為了脫貧,她有了現在敢說自己「不缺錢」的成就。她的人生履歷精采,源自家貧和信仰,她記得小時候會向教會領麵粉,因緣成就了虔誠的天主教徒,神父常帶她到醫院陪伴病友,她也嚮往那段時光。

「我覺得自己從小就有喜歡幫助人的特質。」李秀鳳翻出童年記憶,她說,眷村有位大她三至四歲、人很好的姊姊,有次半夜,她先生喝醉酒,把姊姊拖到垃圾場,要她下跪,一邊毆打一邊逼她吃垃圾,還只是高中生的李秀鳳火氣來了,打開窗戶指著她先生痛罵,據說那位施暴者還是小有名氣的記者。

隨著工作愈做愈大、錢愈賺愈多,李秀鳳對為弱勢發聲有了更強烈的嚮往,離開知名的律師事務所後,她已經四十三歲,卻也是人生重大的轉捩點。首先,她進入安養中心為老人服務,接著為婦女處理家暴問題,陪同上法庭,現在則到視障領域,從非營利組織經營、運作到轉介就業,轉眼就邁入第十五年。

在有聲書推廣學會任職時,李秀鳳曾推薦一位全盲的法律系畢業生到律師事務所,事務所老闆青睞有加,印證了李秀鳳說的:「社會對視障不友善,不是惡意,而是不了解,如果了解,就會發現他們的好。」三年後她就要退休了,她說還要成為義工,為弱勢服務到底,直到永遠。

 

 

轉載自人間福報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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