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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往聽聞有個手機業者辦了一場盛大的發表會,請來相當重量級的歌唱團體來站台,原本一場可預期的媒體盛況在握,卻意外聽到當天所有的娛樂線攝影大哥們現場不僅罵人,還一票走人。這消息或許聽來真令人措鍔,但對身經公關百戰的我來說,可是一點也不奇怪。讓我想起早在4年前,我也有過一次這樣的惡夢,而我總在每次對公司內部的訓練課程中不斷傳述這個慘痛的故事,要同仁們記取這個教訓。

 

大家要知道,由於台灣社會型態的變遷,休閒娛樂新聞的需求日益殷切,娛樂版面增張、擴編的情況履見不鮮,娛樂新聞也相對愈來愈重要。因此,可以想見的是各報各電視台的娛樂線攝影記者當然非常繁忙,每天要趕場,卡司大的場長官說一定要到,卡司小的場礙於人情去拍點照片吧,因為藝人的經紀人也都瞭解娛樂線的攝影大哥們有多麼重要,一張栩栩如生的人物照片有時要勝過千言萬語,旗下藝人可以美美地搶佔新聞版面。

 

因此,無論是客戶自辦活動或是交由公關公司操盤也好,我在這裡一定要提醒諸君,有娛樂線的媒體操作就要充份迎合他們的需求,否則勸你寧可不辦,或是應考慮與主線新聞分開操作才是,也免得顧此失彼。

 

就拿上述的這個例子來看好了,客戶若是手機業者,旨在發表新機,鎖定的應是3C媒體,訊息重點在傳遞產品。但有了陣容強大的藝人站台造勢固然好,但現場需要考慮的就是新聞操作上的技術問題了。聽說,問題就發生在攝影記者要趕場,要求主辦單位先請藝人出來拍照,好讓他們拍完趕下一場;但是主辦單位及主持人基於考量現場活動的『流程設計』,不願擅改精心策劃的節目流程,幾經溝通後仍決定請媒體耐心等候,惹得攝影大哥們群起罵人,最後一氣走人。

 

事實上,如果雙方都體諒彼此工作上的立場與需求,或許就不會有這麼慘的狀況發生;但是,我一直認為,今天我們既然召開的是記者會,我們的對口是媒體,期待透過媒體協助我們傳遞正確訊息給其它受眾。因此,我認為活動的設計原就應優先考慮媒體的需求與作業習性,這是責無旁貸的首要認知,而你真正需要的是與你的客戶做事前最充份的溝通。

 

因此,當天若媒體真的趕場,又無法與攝影記者取得時間上的共識,就應該讓藝人先行梳化妝出場,提供他們拍照。當然,你可以事前說明原規劃的流程中會有何種精采的畫面,希望待會他們不要錯過;但此時先滿足一些真的無法等待的媒體是必要的,事前拍照的時間可與攝影大哥協議好,以不影響活動開場為原則。待他們拍完照片後,我們再從容地讓記者會按照自己的規劃開始,有意願更進一步擷取其它畫面的媒體自會評估時間留下來續拍,這樣不但不會造成流程的混亂,更不致於造成一票走人的窘況。

 

雖然,這些看來都是『技巧』問題,這技巧小到你看書都會懂,但是,許多人卻始終不得其門而入,影響了重要的公關成果。我想說的是,這樣的公關『技巧』還真多到不勝枚舉,如果你的公關公司連這樣的技巧問題都缺乏經驗,勸你還是要小心在其標榜『策略』的大傘下是無法落實諸項成果的;此時,就算在現場空喊:『攝影大哥,你別走』也是枉然。

 

出處:時報出版 超強公關年代一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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